更新时间:2018-02-23 17:32:58
爲进步金融机构商业汇票业务风险管理程度,无效防控商业汇票业务风险,促进商业汇票业务稳健开展,依据国度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则,特编写《关于发现假造、变造票据的处置流程》以供参考。
一、银行在受理票据时,应严厉执行双人验票制度,经过人工鉴别及专业设备相结合的手腕对票据真假停止鉴别,必要时可经过专业机构对票据真假停止鉴别。对商业汇票票据的鉴别应采取触摸、检查、光照、比照等办法停止,审查和鉴别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商业汇票应由指定的印制厂家印制。
2.商业汇票的纸张坚韧,不起毛,无断裂,紫外光下纸张无荧光反响,透光下可见满版梅花、古钱币和波浪线组成的彩色水印。
3.商业汇票的纸张中随机散布有无色荧光纤维丝,白光下肉眼不可见,紫外光下可见有红、蓝两种荧光。
4.商业汇票的主题兰花图案和票据号码处的花边底纹均爲无色荧光油墨印制,紫外光下呈绿色。
5.商业汇票的平安线爲全埋式平安线,平安线中有微缩字母“pj”,透光下平安线延续无连续,红外光下呈彩色连续效果。
6.商业汇票的票面平安底纹明晰;大写金额红水线栏爲水溶性荧光油墨印制,紫外光下呈白色荧光反响。
7.商业汇票号码区域的上排票据号码在红外光下有消色景象,下排票据号码采用浸透性油墨印制,号码的正面爲棕黑色,反面有白色浸透效果。
8.日期、大小写金额、收款人称号、票号、密押等处不能有涂改痕迹,借助缩小镜、红外光、紫外光成像仪察看票据金额、日期、汇票号码区域纸质能否有刮擦、涂改等异常景象。
9.汇票公用章应加盖明晰,贴现、转贴现买入零碎内银行承兑汇票时,有条件的成员单位应运用印模核对汇票公用章。
10.对有疑点的汇票,可运用公用鉴别仪器(银承宝票据鉴别仪),依照票据审验流程停止细心审验,以无效鉴别票据真假。
11.经过人民银行大额领取零碎、银行外部零碎等途径向承兑银行核实汇票信息的真实性、他行能否已操持查询或贴现、能否已操持挂失止付等事项;对金额较大或存疑的,应要求承兑行传真底卡联或组织专业人员停止实地查询、验票。
二、银行在确定爲假造、变造的票据后,应立刻予以没收。
三、银行在没收假造、变造票据时,应开立收据,注明票据品种、票据号码以及其他必需记载事项,交持票人作爲举证根据。
四、银行各分支机构对没收假造、变造票据的工夫、地点、事先待操持票据业务类型以及相关扼要状况应及时上报总行,并将假造、变造票据影像信息停止采集,作爲票据风险预警信息数据库材料,以备前期查询。
五、对持票人持有异议的,可委托专业机构出具票据真假鉴定报告。
六、对涉案金额较大,情节较爲严重的,应及时上报人行,并向公安机关报案。
来源:天下通商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