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3-13 20:30:09
3月10日讯,很多中小企业在开展进程中,由于面临持有的商业承兑汇票贴现难、兑付不及时等成绩,呈现了企业越做资金越紧张的景象。对此,3月9日,全国人大代表陈勇彪承受红网时辰记者采访时表示,此次他已联名湖南代表团30多位代表,上交关于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有关条款的议案,建议将商业承兑汇票归入央行征信零碎,加大对商业承兑汇票出票人不按期兑付的处分力度。
开展实体经济,重点在制造业,难点也在制造业。陈勇彪调研发现,以后,实体经济开展依然面临困难,融资难、融资贵等成绩比拟突出,一些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运营困难。其中一个普遍性景象,是大多中小微企业面临持有的商业承兑汇票贴现难、兑付不及时等成绩,大大减弱了企业的现金流,降低了企业的资金周转率,不利于企业开展,甚至呈现企业一年的利润还不及持有的商业承兑汇票余额、企业越做资金越紧张的景象。
陈勇彪引见,商业承兑汇票是由出票人签发的,由银行以外的付款人承兑,委拜托款人在指定日期无条件领取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但现实上,收款人或持票人普遍面临商业承兑汇票贴现难、流通性差、出票人延期兑付或拒不兑付等成绩。银行拒不承受商业承兑汇票贴现、出票人信誉管理体系缺失等现状,严重影响了收款人或持票人的权益。
在日常经济活动中,不少持有少量商业承兑汇票的中小微企业运营本钱骤增、生活压力宏大。“目前,流通的汇票中银行汇票占比接近90%,商业汇票占比10%左右,这也阐明商业汇票不被市场普遍承受。”陈勇彪说。
对此,陈勇彪建议增强商业承兑汇票监管,包括加强商业承兑汇票的流通性;增强对出票单位的信誉管理。
详细做法爲:
一、加大对商业承兑汇票出票人不按期兑付的处分力度。将《票据法》第七十条第(二)款中的“汇票金额自到期日或许提示付款日起至清偿日止,依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则的利率计算利息”,修正爲“依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则利率的2倍计算利息”。
二、进步单张商业承兑汇票的出票额度。建议将《票据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规则的“确定的金额”,修正爲“大于一百万元人民币确实定的金额”。
三、由银行担任监管出票人不按期兑付的行爲。建议将《票据法》第五十四条“持票人按照前条规则提示付款的,付款人必需在当日足额付款”,修正爲“持票人按照前条规则提示付款的,付款人必需在当日足额付款,如未按期足额付款的,由付款人的开户银行担任监管,次日接入央行征信零碎”。
来源:piaoju盟